长城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
公告送出日期:2025年8月6日
1. 公告基本信息
2.基金募集情况
注:1、本基金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、会计师费、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,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。
2、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、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;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。
3.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
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,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日期。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,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、赎回开放日前依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。
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,也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-8868-666,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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